一、项目名称
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项目
二、工作目标
依托大型园区、产业聚集区、行业协会等建立商标培育指导站,通过行政指导、普法宣传等各种方式,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力度,营造“重商标、创品牌、促发展”的良好环境,推进我市商标品牌战略有效实施。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商标服务,提高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
三、项目任务
(一)建设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点
结合所在辖区企业实际需求,建立建设至少1个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点,或在原有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点增加至少1项服务内容,制定或完善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工作规范。
(二)协助企业注册商标。
为企业提供商标国内和国际注册法律咨询,商标规范使用提示、自主品牌培育、商标运用指引等服务,及时提醒企业办理商标注册、变更、续展等事宜,配合市知识产权局为企业开展商标注册预警服务,引导企业规范使用商标,避免商标违法风险,为至少20家企业提供商标品牌相关服务。
(三)协助企业商标维权援助。
指导企业建立商标维权机制,向服务对象公开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受理工作程序,探索建立商标品牌快速维权受理点,指导协助企业处理异地维权诉求,及时处理企业商标被侵权等维权问题。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佛山市内各大型园区、产业聚集区、行业协会。
五、申报材料
(一)《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四)人员资格证明;
(五)机构所获荣誉证明;
(六)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六、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入库1项,每项预计20万元。
七、其他事项
(一)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八、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材料。申报单位请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home)填写申报书,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二)网上初核。
1.申报书提交后,申报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实时掌握审核进度,并能够在进入网上初核阶段前撤回申报,重新修改再次提交。
2.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初审单位(简称“初审单位”)负责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信息进行网上初核,主要核查申请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书的准确性,初核结果将在网上申报系统同步更新。
3.申报单位网上初核不合格,应根据初核意见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信息;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审核。
1.申报单位经网上初核合格后,须打印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五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审核单位”)将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项目评审工作。
2.第三方评审机构负责配合审核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
3.审核单位依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项目评审报告,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拟定拟立项项目名单,并在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4.审核单位在审核期间,发现第三方评审机构在项目评审期间接受申报单位委托评审中,存在偏袒评审以及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九、申报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4日17:00时;
各区市场监管理局审核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8日17:00时;
请各申请单位于12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局收齐后统一报送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纸质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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