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盛高企网

2020年重庆市九龙坡区专利资助奖励标准

2020年重庆市九龙坡区专利资助奖励标准

       2020年重庆市九龙坡区专利资助奖励标准

       凡2019年2月16日及以前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国外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仍按原《九龙坡区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府办发〔2014〕130号)标准执行。2019年2月16日及以后申请的专利,获得授权的按《重庆市九龙坡区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九龙坡府办发〔2019〕26号)新标准执行(见附件8)。

       (一)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5000元/件或15000元/件。

       (二)企事业单位获得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分别一次性资助1200元/件和600元/件;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分别一次性资助2000元/件和1000元/件。同一企事业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注:2019年2月16日以前获得集成电路和软件著作权证书的企业,必须形成产业化后,经主管部门审核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补助)

       (三)通过PCT专利申请渠道获得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瑞士六国其中一个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一次性最高20000元/件或50000元/件资助,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0元/件或30000元/件资助,同一个发明专利获得多个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最多只对该发明专利在其中3个国家或地区获得的发明专利进行资助。

       (四)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非职务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5000元/件、800元/件的资助。

       (五) 维持期在10年及以上的有效发明专利,按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缴纳专利年费的,每年给予5000元/件资助。

       (六) 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补助10万元和5万元;当年新认定的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补助2万元。

       (七)当年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并首次通过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经主管部门评审合格后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补助。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