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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滁州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汇总

       本文整理了安徽省滁州市及各辖区县(琅琊区、南谯区、全椒县、凤阳县、天长市、明光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2020年安徽省滁州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汇总

       滁州市

       商标:对获得“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管理组织团队,分别一次性资助1万元、0.5万元、0.5万元。对新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证的企业,每件一次性资助0.5万元(不超过2件注册证)。

       专利:对新获得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专利权人一次性资助1万元(受资助的专利权人须缴满授权专利自授权当年起5年年费);对年度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10件以上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不含授权前转入)。

       对企业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发明专利,每新获得受理一件给予一次性资助1万元;每新获得授权一件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不超过2个国家或地区)。

       对我市企业在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期内、授权后,从市外受让至我市范围内且与该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高价值有效发明专利,报市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批后,分别给予每件一次性资助2万元、1万元(每个企业年度享受该项资助不超过20件)。

       知识产权贯标:对我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通过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获得第三方认证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专利奖: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维权诉讼:对本是权利人在知识产权案件中胜诉的,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资助,其中国内维权不超过2万元、涉外维权不超过10万元。

       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对新人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依据:关于印发《滁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www.chuzhou.gov.cn/public/108578180/1109422447.html

       琅琊区

       专利:获得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每件给予6000元资助;对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0000元资助(每件最多资助2个国家)。

       发明专利授权后,一次性缴纳3年以上(不含授权当年)年费的,给予3000元年费资助(或按照年费发票给予每件每年1000元资助),用于专利的运用、保护、管理。  

       高新: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按照企业绩效情况一次性给予10—20万元奖励;连续2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为省级、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万元。

       动植物新品种:企业获国家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对每个新品种补助30万元。(含市级政策奖补30%部分) 

       依据:中共琅琊区委办公室琅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琅琊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http://223.244.227.149:50100/public/161054489/258800219.html

       南谯区

       商标:鼓励我区辖区内的市场主体积极申请商标,对申请注册成功的注册商标奖补500元/件。

       在境外新获核准注册的商标,通过境外单一国家注册的,以一份注册证(或证明文件)为一件,一次性奖励5000元/件;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注册的,以国际局核发的注册证上载明的被指定缔约国的累计数量为标准,每个国别分别一次性奖励3000元,当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10万元。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30万元;对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管理组织团队以及对注册集体商标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组织团队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专利:对授权的专利给予奖励,标准为:国外发明专利(含PCT)60000/件,国外其他专利20000元/件。国内发明专利20000元/件,国内实用新型专利1000元/件。

       上述的国内发明授权专利奖励,应是专利权人一次性缴纳5个年度(不含授权当年)的年费,方可享受奖补资金;区财政对我区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年费给予全额资助。

       企事业单位从异地转入到我区范围内、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已授权有效发明专利,按照每件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享受该项奖励不超过15件);企事业单位当年在授权公告期内从异地转入我区范围内的新授权发明专利,按照每件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单个企业享受该项奖励不超过15件)。

       专利奖:对获得国家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配套资助;对获得省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和15万元的配套资助。

       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除了享受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南谯区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南谯区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区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当年获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的专利产业化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重点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可申请补助。补助标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当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补助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助计算公式为:补助额=贷款额×知识产权质押担保的比例×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贷款期×50%。

       知识产权贯标:对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得省、滁州市知识产权贯标优秀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专利维权诉讼:我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合法发明专利权受到侵害,导致发生调查费用、诉讼费用的,按照被侵权方实际发生的调查费用、诉讼费用的20%予以资助,每件最高3万元。

       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对由知识产权联络员开展工作,为所在单位每申请1件商标,奖励100元;每注册一件商标,奖励200元;每申请一件发明专利,奖励200元,每授权1件发明专利,奖励300元;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知识产权联络员工作评比表彰活动,经考核,评出“南谯区优秀知识产权联络员”,每人奖励1000元(优秀名额不超过全区联络员总名额的5%)。

       依据:《关于印发南谯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解读

       http://www.chuzhou.gov.cn/public/content/259618495

       全椒县

       商标:鼓励我县辖区内的市场主体积极申请商标,对申请注册成功的注册商标奖补500元/件。

       在境外新获核准注册的商标,通过境外单一国家注册的,以一份注册证(或证明文件)为一件,一次性奖励5000元/件;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注册的,以国际局核发的注册证上载明的被指定缔约国的累计数量为标准,每个国别分别一次性奖励3000元,当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10万元。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30万元;对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管理组织团队以及对注册集体商标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组织团队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专利:对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每年新增PCT专利申请给予资助。每年应在第四季度末对新增PCT专利申请集中进行资助,资助金额为2万元。

       对授权的专利给予奖励,国外发明专利(含PCT)60000/件,国外其他专利20000元/件。国内发明专利20000元/件,国内实用新型专利1000元/件。

       上述的国内发明授权专利奖励,应是专利权人一次性缴纳5个年度(不含授权当年)的年费,方可享受奖补资金;县财政对我县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年费给予全额资助。

       企事业单位从异地转入到我县范围内、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已授权有效发明专利,按照每件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企事业单位当年在授权公告期内从异地转入我县范围内的新授权发明专利,按照每件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专利奖:对获得国家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配套资助;对获得省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和15万元的配套资助。

       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除了享受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全椒县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椒县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县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当年获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的专利产业化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重点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可申请补助。补助标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当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补助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知识产权贯标:对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得省、滁州市知识产权贯标优秀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专利维权:我县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合法发明专利权受到侵害,导致发生调查费用、诉讼费用的,按照被侵权方实际发生的调查费用、诉讼费用的20%予以资助,每件最高3万元。    

       依据:关于组织开展全椒县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quanjiao.gov.cn/zwdt/tzgg/392231754.html

       凤阳县

       专利: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每件奖励1.5万元、资助维持费0.5万元;对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每件奖励2万元、资助维持费0.8万元(每件最多奖补2个国家)。取消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资助。

       对县外发明专利流入我县的购买方,每件奖励1.5万元、资助维持费1万元。县科技局要制定具体实施管理细则,对流入发明专利的奖补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对限额之外的不予奖补支持。

       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0件以上的企业、5件以上的个人,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不包括购买流入的发明专利)。

       凡是享受过我县发明专利奖补政策的单位或个人,自授权或流入之日起5年内,专利权人必须维持其专利权,不得造成流失或流出,否则将按合同约定追回全部奖补资金。

       专利奖: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高新:对列入高新技术认定培育的企业,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对首次认定或重新申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县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同一个企业不得同时享受高新、战兴双重奖励。

       依据: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阳县支持科技创新奖补若干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 实施细则

       http://www.fengyang.gov.cn/public/161055474/1109428541.html

       天长市

       专利:通过实质性审查的发明专利,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报,每项给予申请人1000元资助,由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的,每项给予申请人3000元自助。

       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项资助1万元;获得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项分别给予1000元、700元资助,获得国际发明专利、其他专利授权的,每项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资助,每件国际发明专利最多资助在两个国家申报,国际实用新型专利享受一个国家授权资助。

       高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运营主体1万元奖励。

       知识产权维权: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对专利权人涉外维权诉讼费,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补助,补助不超过10万元。

       知识产权示范/优势/贯标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补助30万元、10万元,新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贯标企业,国家级资助10万元,省级资助5万元。

       专利奖: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单位,补助50万元、20万元;获得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单位,补助20万元、5万元。

       动植物新品种:对获得国家、省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配套系)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奖补。

       专利质押贷款: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依据:图解天长市科技创新奖励补助办法(试行) 

       http://www.chuzhou.gov.cn/public/161054586/314586045.html

       明光市

       专利: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的,对已享受国家专利费减免的企业或个人,资助3000元/件;对未享受减免的,资助5000元/件。申请国外(每件最多2个国家或组织)发明专利的资助15000元/件。以上资助资金分两个阶段兑现,以进入实审阶段后兑现资助金额的70%,授权率达到15%以上的(按照同批次申请的授权数为基数计算)授权后兑现资助金额的30%。

       新获国际PCT发明专利、国外(每件最多2个国家或组织)发明专利的企业或个人,分别给予4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新获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除享受省、滁州市政策奖励外,明光市给予1万元奖励(当年给予7000元奖励,凭第三年、第五年缴费凭证分别给予1500元奖励)。

       当年被授权发明专利达3件以上、6件以上、10件以上的企业,分别另给予每家企业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企事业单位从异地转入到明光市范围内、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已授权有效发明专利,按照每件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享受该项奖励不超过15件);企事业单位当年在授权公告期内从异地转入的新授权发明专利,按照每件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单个企业享受该项奖励不超过15件)。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的一般不再奖励,但对于经科技局指定的拟用于申报该类专利奖及省级以上称号的,新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后每件分别奖励1200元、800元,单个企业享受该项奖励总数不超过10件。

       知识产权维权: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线索信息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一案一奖,举报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奖励1000元,举报专利侵犯行为奖励2000元。

       鼓励知识产权人积极应对知识产权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对维权产生的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申请人每个年度内累计最多2次。对省内知识产权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跨省的知识产权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涉外的知识产权案件,落实省、市县各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补助的政策,省最高补助可达10万元。

       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除了享受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明光市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明光市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县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当年获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的专利产业化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得省、滁州市知识产权贯标优秀的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省知识产权示范县、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称号,在滁州市各奖励50万元、30万元、30万元,40万元、20万元、20万元的基础上,明光市奖励申报主体10万元、6万元、6万元,8万元、4万元、4万元。获得省级、市级、县级专利系统先进集体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获得省级、市级、县级专利系统先进个人的,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600元。

       专利奖: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单位,除了享受省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20万元奖励,明光市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单位,明光市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奖励。

       专利权质押贷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省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24万元。明光市做好相关协调和服务。

       专利联络员:专利联络员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滁州市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被聘任后享受滁州市给予的相关政策:每年补贴500元工作津贴,每申请一项发明专利,奖励200元;每授权一项发明专利,奖励400元;年度被评为优秀联络员,奖励1000元。明光市根据专利联络员绩效评价情况(所在企业当年发明专利授权率达15%以上的)进行配套,每申请一项发明专利奖励100元,每授权一项发明专利奖励300元;年度被评为优秀联络员的,按每人1000元进行奖励,补贴和奖励资金用于奖励联络员个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专利联络员取消一切奖励,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依据:关于印发明光市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http://www.mingguang.gov.cn/public/161054376/307833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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