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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姜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姜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工业强区”战略,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为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根据《姜堰区工业企业培大育强“111”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泰姜政发〔2020〕9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到2023年底,新增100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300家。

       二、推进措施

       1. 推动高新产业发展。围绕我区“四新”产业发展规划,顺应国际国内经济“双循环”发展新格局,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高质量提升传统产业、深耕主导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加快推进科技引领产业向高端攀登。开展前沿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核心技术标准制定,力争攻克一批制约传统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形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发展。加大新装备、新能源、新基建项目招引力度,挖掘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潜能,三年期末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52.5%。

       2. 构建企业培育梯队。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遴选符合产业领域、研发能力强、成长速度快的科技型企业,充实壮大高企后备企业库,在库企业保持200家以上。持续发力入库企业培训,每年组织省级高企评审专家针对研发立项、专利申请、成果转化进行专题辅导,组织专业事务所财务专家开展研发归集、辅助账建账和加计扣除培训。因企施策、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培育民营科技型企业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00家、市高企和省培育库入库企业300家,构建“金字塔式”的高新技术企业梯队,力争更多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3. 加大企业研发投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高企认定奖励、税收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创新积分等优惠政策,扩大政策惠及面、增加企业获得感,激发企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研究生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实现规上高企研发机构建设全覆盖。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成高质量的产学研合作,实施发明专利申请全覆盖行动和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计划,新增知识产权贯标企业50家,万人发明拥有量达22件。推进企业研发管理建设工作,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夯实基础,期末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的企业数占比达90%。

       4. 打造良好双创环境。打造“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造就创业企业从初创到孵化再到加速的全生命周期发展服务体系,以哈工大科创中心、扬帆、应急产业园、金博通为基础,新建省级以上创新创业载体平台3家以上。引进优质创投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强化管理考核,推动科技服务专业化和市场化,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服务模式。依托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参加或举办创业大赛、双创之星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三年期内孵化培育科技型小微企业100家以上。

       5. 做优科技金融服务。探索建立以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科技成果风险补偿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债权融资、上市融资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投融资服务格局。发挥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科技型初创期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苏科贷”相关工作,探索解决续贷周转、简化审批等问题,进一步缓解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痛点。

       6. 强化科技人才保障。充分发挥人才对科技创新发展的引领作用,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提供才智保障。利用姜堰区在外高层次人才资源,配合实施高层次人才回乡就业创业鼓励优惠政策,引导姜堰籍人才回乡助力本地区科技创新发展。以校企联盟、新型研发机构、产学研项目为依托,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科研成果在姜堰落地。围绕本地区产业发展需求,以自主培养、联合培养、异地培养等方式,加快培养本地区特色重点产业、前瞻性战略性产业急需的技术人才。每年组织高企申报省“双创计划”5项、市“双创计划”20项。

       三、组织保障

       1. 提高思想认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我区工业企业培大育强“111”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园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和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贯彻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2. 强化考核监督。坚持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作为对镇街园区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点指标,并纳入对科技、财政、税务等职能部门效能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权重,把考核的压力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促进争先进位,为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3. 形成推进合力。科技局牵头做好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源的摸底调查、申报指导培训和审核推荐工作。财政局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认定奖励等政策的资金保障。税务局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落实。其他相关部门、各镇街园区要协同配合,大力推进,努力实现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总量逐年跃升。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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