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长治市人民政府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配套措施
一、支持民营企业新旧动能转换 1.推动民营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对获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奖励200万元,获得山西省质量奖的企业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2.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
一、支持民营企业新旧动能转换 1.推动民营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对获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奖励200万元,获得山西省质量奖的企业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2.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鼓励、支持和引导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市场......
抚顺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抚顺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是本地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民营经济促进工作协调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着力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发〔2018〕43 号)文件要求,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18〕23号)精神,着力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在落实好国家......
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对民营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指导,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安排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