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支持标准为:
(一)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项目。以补助方式支持项目建设,结合项目投资额、企业税收贡献及竞争性评审等情况,按一定额度安排,单个项目的最高支持金额为200万元。
(二)重点支持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以贴息方式支持小微企业贷款融资,结合年度专项资金规模,按照同期国家基准利率计算的贷款利息发生额的一定贴息比例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的最高贴息金额为200万元。
(三)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等项目。以奖励方式支持基地、平台的建设项目,单个项目的最高支持金额为200万元。
(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奖励方式支持综合服务机构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单个项目的最高支持金额为200万元。
(五)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奖励方式支持服务机构重点项目,单个项目的最高支持金额为200万元。
(六)适当支持中小企业专项活动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融资服务机构等开展中小企业技术、融资、宣传、培训、推广等专项活动,单个项目的最高支持金额为80万元。
(七)省委、省政府要求扶持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好处
100万以内
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受理时间
预计 9-10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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