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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政策解读《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千灯湖创投小镇(以下简称“创投小镇”)是佛山市政府依托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的产业金融优势,在金融高新区核心区内重点打造的创业创投特色的产业小镇,主要定位为珠江西岸创业投资中心重要的物理载体,致力于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私募证券、公募基金、中介服务等新兴金融业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措施的通知》(南府〔2018〕10号)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为加快千灯湖创投小镇的建设推进和产业集聚,结合目前基金行业的发展形势,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8月3日出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南府〔2020〕25 号),对落户奖励、租金补贴等扶持作了修改,以吸引更多基金类机构落户创投小镇。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落户奖励

  对注册登记在创投小镇的各类基金的实际募资规模(实缴注册资本)按比例给予一定的落户奖励,最高奖励5000万元人民币。

  (二)物业补贴

  对注册登记在创投小镇的基金管理机构及基金,按其实际募资规模(实缴注册资本)给予物业补贴,最高补贴100%租金。

  (三)经营扶持

  对注册登记在创投小镇的各类基金及其基金管理机构,自获利年度起,前5年按其对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给予100%奖励。

  (四)投资奖励

  对注册登记在创投小镇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人才团队、高新技术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孵化器项目,累计实际投资额每达到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给予其基金管理机构投资奖励10万元人民币,奖励总额累计最高200万元人民币。

  (五)人才补贴

  对注册登记在创投小镇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投资类基金以及基金管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可根据南海区人才分类认定及奖励政策申请相应的人才奖励。

  (六)投资挂牌奖励

  对注册登记在创投小镇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投资的项目(股份占比5%以上,投资时间1年及以上)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主板成功挂牌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每个成功项目相应给予基金管理机构10万元人民币奖励。

  三、预期目标

  千灯湖创投小镇将围绕佛山本地制造业产业链部署创新创投链,以“互联网+”和金融、科技与产业融合创新为发展基础,以“制造业金融”为发展特色,以构建完善的创投生态圈为发展根本,逐步打造成为具有“特而强”、“聚而合”、“精而美”的创新创业创投生态圈的特色小镇。未来通过千灯湖创投小镇专属政策,充分利用广东金融高新区产业金融优势,力争到2020年底,促进创投小镇募集与投资资金规模达到800亿元,助力佛山建设成为珠江西岸产业创投中心,推动港澳地区的技术、资本、创意、人才与本地制造业实现全方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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