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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高新区:驰名商标奖励60万元,知识产权贯标奖励10万元!

达州高新区:驰名商标奖励60万元,知识产权贯标奖励10万元!

达州高新区出台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暂行办法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近日出台了《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单位,将一次性奖励60万元。

       《办法》明确了知识产权资助范围和标准、知识产权及技术标准奖励、申报材料及流程、资助及奖励时间范围等,适用于注册或登记在达州高新区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具有达州高新区户籍的个人;承担达州高新区知识产权项目,且注册或登记在达州高新区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将试行两年。

       《办法》显示,对通过马德里体系获得注册的国际商标,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得注册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创新创业奖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确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3万元、2万元;对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及以上高价值专利培育立项支持的单位,在项目通过验收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知识产权创造资助奖励项目为定期申报,每年开展两次。同时,知识产权资助奖励专项资金将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由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达州高新区财政和金融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审核预算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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