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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对专利有哪些资助政策呢?

合肥高新区对专利有哪些资助政策呢?

       18.保护知识产权。

       (1)鼓励国内发明专利创造。企事业单位当年度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 2 件及以上且承诺持有 3 年以上的,区级给予每件0.8 万元奖补。其中发明专利权利要求超过 20 项(含),权利要求 1 不超过 10 行(含)的,额外给予 0.5 万元奖补。取得集成电路布局设计图设计证书 6 件以上的,按每件 0.1 万元补贴。每家每年资助上限 50 万元。(执行部门:市场监管局)

       (2)鼓励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企事业单位在合肥高新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当年度进入欧(EUIPO、DPMA、INPI、UKPO)、美、日、韩的,每件每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给予 5 万元奖补,进入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每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给予 2 万元奖补;同一件 PCT 最多资助 3 个国家或地区。企事业单位当年度获得欧(EUIPO、DPMA、INPI、UKPO)、美、日、韩发明专利授权的,区级给予每件 3 万元奖补,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 0.5 万元奖补;同一发明专利获多地授权的,限一次性申报,欧(EUIPO、DPMA、INPI、UKPO)、美、日、韩首件 3 万元,其余每新增一个国家或地区 0.5万元。企事业单位在合肥高新区通过马德里体系当年度取得国际商标注册的,指定 5 个国家以下(含)的,每件给予 1 万元奖补;指定 5 个国家以上的,每件给予 2 万元奖补。每家每年资助上限200 万元。(执行部门:市场监管局)

       (3)鼓励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当年获评中国专利(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第一权利人,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万元、20 万元的奖励;当年获评安徽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第一权利人,分别给予 10 万元、8 万、5 万元的奖励;同一专利获得不同奖项的,奖励就高补差。当年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安徽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 60 万元 、40 万元、10 万元的奖励。当年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骨干企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组成单位)的,区级分别给予 30万元、10 万元、5 万元、3 万元的奖励。(执行部门:市场监管局)

       (4)鼓励发明专利维持。持有有效发明专利的,对其发明专利第 4-9 年的,按其当年度年费的 25%给予补助,10-16 年的,按其当年度年费的 35%给予补助。每家每年补助金额不足 2000元的不予补助,补助上限 10 万元。(执行部门:市场监管局)

       (5)鼓励知识产权运用。支持区内重点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开展专利导航、预警分析、知识产权评议、侵权风险分析等重大知识产权工作,经知识产权部门备案通过的,给予单项活动经费50%的资助,每项补助上限 30 万元。(执行部门:市场监管局)

       (6)鼓励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经知识产权部门备案当年度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或已提前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当年度经知识产权部门备案通过的,给予 3 万元奖补。(执行部门:市场监管局)

       (7)鼓励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纠纷、知识产权无效等维权活动,判决或裁定胜诉的,按照其实际发生的官费、诉讼费、代理费等给予 50%补贴;协商和解原告获赔的,按照其实际发生的官费、诉讼费、代理费等给予 30%补贴。单个案件最高补贴 20 万元,涉外知识产权维权资助比例和上限上浮20%。(执行部门:市场监管局)

       参考依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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