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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淳安县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杭州市淳安县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对新申请“国高企”认定,并通过省级评审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补助;对获得“国高企”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规模以上企业40万元奖励,给予规模以下企业25万元奖励。重新认定“国高企”补助10万元。新列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库的企业补助10万元。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库的企业年增加值现价增长10%(含)以上,给予5万元补助;年增加值现价增长15%以上(含),给予10万元补助。对县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迁入我县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为市“雏鹰计划”企业补助10万元,市雏鹰计划企业在培育期内获得银行贷款,在省市补助基础上,按银行贷款基准利息的25%给予贴息补助(享受补助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参考依据: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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