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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鼓楼区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先行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南京市鼓楼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鼓楼区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先行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鼓楼区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先行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宁委发〔2022〕1号)文件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先行区加快打造全域创新活力城区的意见》(鼓委发〔2022〕10号)要求,现就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先行区建设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聚焦企业主体,强化企业创新地位

(一)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

全面落实鼓楼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三年倍增发展目标,设立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培育资金,对2022—2024年期间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并获得入库编号的企业,分别给予年度评定、科创成效、创新投入各类资金奖励最高1.2万元/年/家。有效期内科中小企业首次晋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市、区两级认定奖励3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科创载体及区属国资平台,为初创科技型企业提供免费的孵化培育场所,促进科技型企业分类集聚。

(二)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

设立2000万元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培育初创科技型企业加速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对于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级给予10万元认定奖励。对于有效期满且重新认定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区级给予5万元奖励。支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对年度研发费用增幅排序前10%,且研发费用增量超过50万元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增量5%的补贴(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核定额为准),最高10万元。对新增入统“高升规”的工业企业,当年给予20万元“升规”奖励,次年未“退规”的,再给予10万元“稳规”奖励。

(三)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

提高企业人才站点及研发机构建设水平,对新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企业院士工作站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含)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省级及以上正式运行企业研发平台,经省、市绩效考评结果优良的,每家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区级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给予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贯标、试点示范、质押融资等多层次多类型政策扶持,最高100万元。

二、聚焦产业升级,推动成果转化落地

(四)注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对于在鼓楼布局落地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实最高1亿元支持。对承担国家、省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和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的企业,按规定给予配套专项资金支持。鼓励民营创新型领军企业与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产业链技术攻关,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省科学技术奖(含省科学技术项目奖、省企业技术创新奖等),且获奖排名前三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5万元奖励。

(五)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对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参与方,区级专项资金分别给予技术输出方最高30万元、技术转移机构最高100万元等绩效奖励。对促成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与本区技术转移输出方交易的技术经纪(经理)人,按照符合奖补条件的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最高1%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

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对典型示范标杆创建、自主可控工业软件攻关、星级企业上云、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三、聚焦人才资源,建立引育生态体系

(七)“创业人才优孵”工程

对我区自主培养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省“双创团队”计划的,给予100万元区级配套奖励,入选省“双创人才”计划的企业,给予50万元区级配套奖励。根据人才企业发展绩效,给予5—50万创新创业服务券补贴。

(八)“高校人才优享”工程

鼓励南京市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在本区创新创业,对入选市级高层次人才的项目,可享受5万元项目落地成果转化奖励。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区内企业兼任科技副总,入选省科技副总项目的企业,可享受2万元人才引进奖励。

(九)“企业人才优育”工程

加大企业创新类人才引进力度,对企业新引进应届博士毕业生或从省外引进博士,在企业工作满1年的,给予企业每人5万元人才引进奖励。鼓励企业加大海外人才交流引进力度,海外人才在鼓楼创新创业并有效申报国家重点人才工程的,给予企业2万元奖励。对入选市、省、国家外国专家人才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

四、聚焦区校协同,构建融合创新格局

(十)持续打造城市硅巷科创空间

对市级认定的硅巷产业空间已进行的装修改造,按照审计确认费用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市级备案的硅巷内高企、各类人才企业、科中小给予0.3—0.6元/天×平方米标准补贴(维持部分按0.1—0.3元/天×平方米)。

(十一)激发科创载体运营活力

引导、支持科创载体品牌化、特色化、规模化发展,发挥科创载体在推动产业集群、创新创业的引领作用,对各类科创载体(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在认定晋级、绩效评价、孵育活力、孵化成效、基金投资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单项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十二)发展校友经济及国际合作

发展校友经济,对经“创赢鼓楼”、南京大学校友等各类校友组织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落户鼓楼区的企业,免费提供一年期过渡办公场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支持举办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论坛、会议、竞赛等活动,给予最高50万元活动经费补助。支持建立和发展面向全球的招企引智合作网络,根据揽才引企绩效,给予组织机构最高50万元奖励。

五、聚焦创新发展,健全多元保障体系

(十三)畅通融资拓展渠道

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建立“鼓楼区拟上市企业储备库”,鼓励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辅导。对企业在主板、中小板股票首发上市的,分四阶级给予500万元补贴。对企业在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股票首发上市的,分三阶段给予500万元补贴。对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南京市联合产权(科技)交易所挂牌的,补贴5万元。对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发起单位成功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按每单实际融资金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四)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

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构建行业和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根据联盟的规模和运行实绩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产权纠纷中获得胜诉或和解的,最高补助50万元。

(十五)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对新引进且落户第一年营业收入达到相应额度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给予年营业收入相应比例奖励,最高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注册成立5年以内,符合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等服务领域的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纳入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园区内集聚相应科技服务业重点企业,形成行业集聚的,给予运营单位一次性最高奖励10万元。

附件:1.鼓楼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 鼓楼区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

      3. 鼓楼区“智改数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 鼓楼区科创载体建设质效奖励实施细则

      5. 鼓楼区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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