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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工作计划

惠民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工作计划

惠民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工作计划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加快实现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发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深入落实《中共滨州市委 滨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滨发〔2019〕6号)以及《滨州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滨科字〔2020〕16号)的要求,聚焦创新创造,以“内培外引”的理念,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积极构建引导培育、成长扶持、推动壮大的梯次培育体系,全面提升科技型企业数量和质量,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力争到2022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8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备案入库培育企业30家以上,申报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全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25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1.建立科技型企业基础数据库。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深入开展拉网式调研走访,全面挖掘科技型潜力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做到“应评尽评”,将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后备力量。同时根据《滨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备案管理办法》,重点围绕我县六大产业,吸纳掌握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数量多特别是有发明专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加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量身定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方案,推动人才、成果等向企业聚集,指导企业快速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2.推进科技孵化载体培育建设。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社会力量建设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以产业发展为导向,发展专业化孵化载体,发挥天使投资、创业导师功效最大化,提升培育科技型企业的源头孵化能力。

3.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力度。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扶持政策落实落地的基础上,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县财政一次性补助10万元。

4.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省市相关专项资金和税收杠杆的引导作用,落实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研发财政补助等政策,大力推荐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项目,宣传推广“创新券”政策,依托滨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用平台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用于生产、检测、检验。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组织企业到高校、科研院所对接交流,每年签订产学研协议30项以上,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创业共同体,建立各类研发机构,深入实施人才集聚工程,引进或研发、推广先进技术及成果,解决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5.实施并延伸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按照《滨州市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构建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成长扶持、推动壮大梯次培育体系,并逐步将梯次培育行动延伸至各镇办,指导各镇办制定高企培育计划,不断拓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渠道。

6.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培训效果。举办高新技术企业专题培训活动,重点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核心要素进行全面深入解读,帮助企业理解其中的逻辑关系和申报条件,引导企业从技术、财务、人才、研发问题做好谋划设计。联合上级业务部门、税务部门开展“精准对接”、“一对一”专项服务,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7.加大激励政策宣传落实力度。编印《高新技术领域科技惠企政策摘要》等宣传册,利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科技惠企、高企培育等相关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政策的知晓度和落地率。

三、保障措施

8.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惠民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压实责任,充分发挥镇办对当地企业发展熟悉的优势,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共同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

9.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尊重镇办基础差异,按照“跳起来摘桃子”的原则,统筹确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高新技术企业考核任务,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充分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形成全县上下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增长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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