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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镇安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镇安县贯彻落实中省市稳经济政策具体措施

商洛市镇安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镇安县贯彻落实中省市稳经济政策具体措施

镇安县贯彻落实中省市稳经济政策具体措施

为认真贯彻国省稳经济大盘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 稳经济大盘相关政策,着力稳住全县经济大盘、助企纾困、保市 场主体保就业,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经济运 行在合理区间,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一、抓实财税政策落实 

1.落实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将 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 性全额退还存量留底税额政策范围。依法落实小型微利企业、 个 体工商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制造业中小 微企业“五税两费”缓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等政策,延续实施生产 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 前扣除力度,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减按0.5%征收增值税。自2022年6月1日起,购买符合条件乘 用车(单价不超过30万元,排量不超过2.0升)的纳税人,依 法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 财政局) 

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建立直达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将增值 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实行动态监控;对 上级下达的直达资金,落实监控主体责任,及时下达预算。完善 衔接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公开公示和支出周报制 度,在收到衔接资金30日内分解下达到资金主管部门,对资金分配不及时、支出进度缓慢的进行通报,不断提高资金支出率。 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6月底前支出进度低于50%,且无明 确项目计划的专项资金,按程序调整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 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以及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要按原用 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建 立库款保障机制,科学预测库款流入、流出额度,确保库款在合 理的区间运行。实行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 措施,切实兜牢“三保”资金安全底线。(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级各部门) 

3.加快专项债券使用和争取。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特别 是对今年已下达的4个专项债券项目,加快项目进度,8月底前 完成1.9亿债券支出。严格按照《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确定 的建设内容使用专项债券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严格执 行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加强穿透式监测,确保资金使用 合法合规。同时,抢抓政策机遇,围绕九大领域,重点聚焦标准 化厂房、康养旅游基础设施、市政管网、垃圾污水处理、粮食储 备等领域,储备债券项目不少于30个,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亿 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金融 服务中心、人行镇安支行、县级各部门) 

4.落实融资担保业务奖补政策。支持开展担保客户应急转贷 业务,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不断完善中小微企 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原则提高信贷 投放效率。对企业基本面完好、发展前景向好而暂时经营困难 资金周转困难的在保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计划等措施,与合作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做到 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与基层网点多、贷款手续简便的农商 行签署合作协议,解决三农“融资慢”问题。积极争取中央和省 级财政融资担保,鼓励担保机构逐步降低担保费率,对农业产业 化企业,单户担保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担保费率从0.8% 降至0.5%; 100万元以下贷款户,只要求提供信用反担保;对资 金周转困难的,尽量为农户办理延期展期,不抽保,不断保,帮 助农户渡过难关。(县财政局、人行镇安支行、县融资担保公司) 

5.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 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的政策措施,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 总量撬动和结构引导作用,扩大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投放,确 保前半年累放额2.5亿元以上、年度累放额5亿元左右。持续做 好银行账户服务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等降费工作。(牵头 单位: 人行镇安支行) 

6.做优做实金融服务。用好“金融23条”,引导银行机构 稳存量、扩增量,推动银企对接、新型银担合作、应收账款融资 和信贷产品创新运用,支持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货车司机贷款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等实施延 期还本付息,加快已授信贷款的放款进度。落实金融支持经济稳 增长“四接三稳一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项目、助企纾困、 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循环经济等行业领域的信贷投放,确 保涉农贷款、制造业贷款、绿色贷款余额增长不低于各项贷款平 均增长水平,继续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增长,统筹做好信贷合理 增长和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牵头单位: : 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人行镇安支行、县融资担保公司) 

7.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按照“政府搭建融资对接平台、行 业主管部门组织引导、银企双方市场化对接”原则,充分发挥各 方优势,合理统筹各类资源,建立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着力 为各类企业提供全方位、低成本、常态化、便捷性的融资服务 推动企业获得有效融资需求。实行融资信息推送机制,建立企业 融资需求台账,加强与金融机构、企业联系,定期向金融机构通 报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融资需求,向企业推送最新金融产品。组 织金融机构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活动,对企业“对症施治” ”“量体 裁衣”,精准化对接企业融资需求。 。 (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 心; 配合单位 : 人行镇安支行、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办) 

8.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格执行《镇安县贯彻落实〈商 洛市政府系统过紧日子二十条〉具体措施》,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提高财物使用效益,倡导节俭办公,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新增 支出;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简化审批程序规定,加快项目审批进 度。严格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凡无资金来源或明确资金筹 措方案的项目不得招标、不得实施,严防政府新增债务。(牵头 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等县级各部门、各镇办) 

二、狠抓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9.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坚持清单推进、台账管理,力争二季 度省、市、县三级项目开工率均达到100%,完成投资分别15亿 元、29亿元和62亿元以上。加快推进西康高铁(镇安段)、345 国道等项目,力争上半年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14亿 元,全年26.8亿元。加快实施月河抽水蓄能电站、九彩钙镁新材料、钨钼产业园等项目,力争半年重大产业项目完成投资36 亿元,年度投资71亿元。力促米粮抽水蓄能电站、侏罗纪欢乐 世界二期等重点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发挥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 投资作用,持续推动项目建设,争取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牵 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各项目包抓单位) 

10.加快推进一批水利工程项目。多渠道筹措落实项目前期 费用和中央、省级建设资金,支持水利工程建设。制定重点水利 工程建设任务清单,加快推进镇安高峰青山及两河口段防洪治理 工程、镇安县东川河西川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进度; ;9月底前完 成消除直饮窖水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五处小流域治理工程项 目;加快云镇水库建设,7月底前建成下闸蓄水。力争二季度完 成水利项目投资2880万元,全年完成水利投资5614万元。(牵 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镇办) 

11.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持续开展 “两边一补 齐行动,着力推进秦岭山水乡村建设,年底前完成回龙镇双龙村 等45个秦岭山水乡村建设任务。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 县,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资金支持,再启动 一批农村公路建设改造项目、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农村 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加快推进丹宁高速、上镇高速、包茂高速镇 安北互通式立交工程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动工建设。(牵头单位 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资源局、县农业 农村局、各镇办) 

12.持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全力争取 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扎实开展“三拆两改一提升”,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线缆落地、河道综合治理、公园提升 改造等一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加快镇 安县中小学建设、第五幼儿园、老年护理院、村卫生室、方舱医 院、集镇文体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项目建设,补齐科技教育、 公共卫生、文化体育等民生领域短板。整合全县职业教育资源, 实施职中改扩建项目,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科教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卫健 局、县城管局) 

13.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加快实施“312”工程,加密发布 城市发展机会清单、城市治理问题清单,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城市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加快陕 西安业邦正投资有限公司等参股国有控股公司手续办理,鼓励企 业在市政公用领域扩大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牵头单位 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教局、县财政局、县城管 局、国投公司) 

14.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建立“五库两单”项目全过程管理 机制。落实“五个一”招商工作机制,实施云招商推介机制,全 年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较上年增加30%以上。推行告知承诺制 “清单+告知承诺制” ’ “五办”等方面的改革优势,推动项目尽 早完成审批、尽早开工建设。对具备开工条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项目,在具备用地批准手续和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 实行“容缺受理”,其他容缺材料在承诺时限内提交,加快施工 许可证办理。积极办理项目用地预审,主动对接服务,符合规划 的出具用地预审文件,其余纳入《“三区三线”划定方案》进行保障。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服务业发展提供高效用地服务 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限出让等方式供地,推进“多 规多测合一”,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保障项目尽快落地。 (牵头 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 县审批局、县招商服务中心) 

三、狠抓市场主体培育和发展

15.加快企业复工达产。积极推荐运行保障企业、防疫物资 生产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重点外 贸外资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列入省 级复工达产企业“白名单”。落实属地责任,在发生疫情时鼓励 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保障其稳定生产,原则上不要求 停产;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服务 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新设备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进行改造提升, 对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 持。 (牵头单位: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县科教局、县财政局、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 

16.加强纾困扶持力度。落实稳岗返还、技能补贴政策,对 于企业新招员工给予企业一次性以工代训补助;推广线上招聘, 分行别类招聘,坚持每月举办一场“劳务线上招聘会”,促进劳 务和企业精准对接,确保企业用工稳定。对新租用标准厂房、扶 贫工厂、社区车间的企业,根据企业销售和纳税情况,给予3至5 年的租金减免补等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全市关于标准化厂房建设 的相关奖补政策;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个月租金;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 土地使用税。(牵头单位: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 人社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 国投公司、县税务局、人行镇安支行) 

17.保障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全面取消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 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政策,着力打通物流瓶颈。落实“即采 即走即追”制度,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客运站、火车站广场 科学设置核酸检测服务站,做好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服务。全力 保障各类交通枢纽、公交、客运班线等运输有序运行。加大路网 运行监测力度,保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网络高 效畅通运行,高速公路镇安服务区、镇安收费站、塔云山收费站 等交通设施应开尽开,不得擅自阻断、关闭、硬隔离镇安高速公 路出入口、塔云山收费站出入口、普通公路、商运司客运车站 县运司客运车站。在塔云山出口布局建设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和接 驳点。(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交管大队 县交通局、公路管理段、各镇办) 

18.加大对物流业支持力度。充分利用中央1000亿元交通物 流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县内交通物流企业争取再贷款融资。支 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蔬 菜、水果兼顾地方特色品种,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建设一批农产 品产地冷藏保鲜设备设施。提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 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 农村局、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各镇办) 

19.加大市场主体培育。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 展40条,按照《“五上”企业奖励办法》,落实奖励机制。落实部 门、镇办培育市场主体责任,实现年净增市场主体1360家以上。推 进“个转企”行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指导、培育、服务和权益 保护;推进“小升规”行动,建立“临规”企业培育库和联系帮扶 制度,对“五上”企业统计信息员每人每月发放业务补助不低于300 元,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推进“规做精”行动,培育壮大“专 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力争2022年全县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2户。鼓励县外企业将企业总部、营销总部或全资、控股子 公司在镇安注册并在镇安纳税。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 奖励50万元,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在我 县注册设立并纳税的外贸出口企业,自纳税之日起,按照当年上缴 税收县级留成部分50%的标准奖励企业。推进“优上市”行动,建 立企业上市数据库,加大对均健佳、华兴农产等后备上市企业支持 力度。推进培育科技型企业行动,依托秦创原平台,围绕高新技术 领域,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和推广,年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 33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教局、县 经贸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 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县税务 局、金融服务中心、各镇办) 

20.鼓励企业研发投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培育计划 对首次成功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第二、三 年产值连续增长达到10%以上的,每年奖励10万元; 引导企业加 大研发投入力度,对新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次性奖励3万元。鼓励具备科研基础的单位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对通过国家科技部备案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牵头单位:县 发改局、县科教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 

21.促进建筑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扩展业务范围,鼓励 企业申报公路、铁路、市政、水利、水电、矿山等专业资质。鼓 励外来施工企业在镇注册落地、组建集团化的建筑企业联合体 向县外、市外、省外拓展业务、承揽施工项目,做大我县建筑业 整体规模。 (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22.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 6%一10%提高至10%一20%。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 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 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牵头单位:县财政 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

23.降低市场主体成本。疫情期间,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方面“欠费不停供”, 设立3-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对受疫情影 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酌 情给予一定补贴.开展清理整顿规范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事 业领域收费检查,严厉打击违规收费行为,减轻企业成本负担. (牵头单位:县市监局、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 政局、县水利局、县电力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 公司、县广电公司、商洛天然气镇安分公司)

24.加快国有资产整合。大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 户外广告经营、充电桩、综合管廊、公共停车场、河道采砂、矿 产开发等特许经营权的注入工作,完善标准化厂房、景区、保障 性住房、游客服务中心等国有资产产权手续,进一步盘活整合资 产,壮大县级平台公司资产规模、增加营业收入。 (牵头单位 县财政局、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县国投公司/县级相关部门) 

四、促商贸和刺激消费 

25.支持发展户外经济。允许商贸企业利用门前及公共场地 在不影响人员通行、不占用消防通道,落实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 主体责任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开展户外促销经营;允许具备条件 的商业综合体在夜间规定时间段外摆经营,适当延长夜间营业时 间,繁荣夜间经济。(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卫健 局、县市监局、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县交管大队、 永乐街道办) 

26.鼓励开展促销展销活动。引导汽车、家电企业,特别是 新能源汽车企业进集镇、进社区、进农村开展促销活动,激发城 乡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潜力。鼓励商超、餐饮及名优产品企业, 积极参加消博会、丝博会等展会,利用重大节假日策划举办线上 线下各类商品展销活动,促进企业扩大销售、拓宽渠道、提升品 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配合 单位: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供销社、各镇办) 

27.加快文旅市场全面复苏。纵深开展“中国秦岭生态文化 旅游节”,深化旅游景区宣传营销,倡导全民参与消费,联合A 级旅游景区、酒店、商超等适时推出优惠活动。收费景区一律对医护人员、警察、军人(含退役)、70岁以上老人免门票,学生 半票甚至更低折扣门票优惠政策,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活力。围绕 “双10”目标,加快发展医养结合、药食同源、健康文旅、健康 医药等关联产业。支持旅行社、酒店、民宿等企业为机关企事业 单位提供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保障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 的权利。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电子商务和对外经 济服务中心、塔云山管委会、木王山管委会、金台山管委会) 

28.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六个一百”工程培育 和建设。打造县域直播机构、电商服务机构3个以上,孵化10款 以上网红产品,培养10个以上直播销售员,打造塔云山景区、木 王山景区、侏罗纪公园等网红打卡地5个以上。新建或改造提升一 批镇村级站点,提升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服务水平。以直播带货、 网络促销、产销对接等方式,多措并举促进农产品上行销售,销售 额增长率达到12%以上。指导和帮助县域内商贸流通企业、酒店餐 饮、农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升级,积极开拓线上业 务,发展网络销售。鼓励和支持县内企业积极发展新平台、新业态、 运用新模式、新思维,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培养新的消费增长点。 (牵头单位: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农业 农村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办) 

29.全力稳住外贸经济盘。积极争取中省政策支持,引导外 贸企业转型升级,加大产品生产的技改和研发,提升效能。组织 企业参加东博会、进博会、广交会等各类国际性展会,大力推介 镇安特色农产品。积极支持中欧班列“商西欧”专列建设,为镇 安产品走出去提速鼓劲。鼓励企业使用微商微店、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低成本直接出口渠道,促进农产品出口。抓住总部经济建 设机遇,以永田香菇等出口产品为切入点,组建出口服务小分队, 力争进出口业务迁回商洛海关(西安海关),跟踪服务聚英农产、 柏宏塑业、美云秦绣等外贸企业力度,力争全县外贸出口有新的 突破。巩固提升永田、芯木田外贸进出口规模,稳定进出口业绩。 (牵头单位: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农 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税务局) 

30.完善消费发展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制定出台 县城商业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商业设施,逐步 实现“县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集镇有商贸中心、 村村通快递”的发展目标。(牵头单位: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 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 供销社、县邮政局、各镇办) 

五、加大就业援助力度 

31.扩大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覆盖面。在确保各项社会保 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适度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确定合理 的缴费基数,降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和替代。对餐饮、零售 旅游等22个特困行业中的困难企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 缴费部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缓交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伤、 失业保险费缓交实施期限至2023年4月。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费有困 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缴费基数在2023年我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牵 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32.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按照中央和省级规定提高失业保险 稳岗返还比例,大型企业返还比例提至50%, 中小微企业返还比 例最高提至90%。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 业扩大至受疫情影响严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 业。对县内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 (含1年)劳务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人2000元 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组建稳岗服务队,定期深入企业, 了解企业困难,积极宣传援企稳岗相关社保费降、缓、返政策措 施,快速受理企业申请,简化审核程序,抓好援企稳岗政策落地 落实。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33.全面保障农民增收。围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公路养 护、卫生防疫、基层公共管理服务等领域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 保障困难农民工就业。鼓励和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因地制宜发展 “五小”庭院项目,多措并举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充分利用苏 陕劳务协作平台,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严格落实以工代赈 项目发放劳务报酬政策,推行采用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农业领 域内中央预算内投资重大项目,发放劳务报酬,增加农村务工人 员收入。落实社区工厂等就业帮扶企业奖补政策,对社区工厂吸 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户劳动力就业按每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 贴。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吸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户 劳动力人数占其员工总数比例给予补贴,大于1/3不足2/3的,最 高按实际支出额30%的标准补贴;超过2/3的,最高按实际支出额 50%的标准补贴。补贴期限两年。对企业吸纳10名及以上脱贫劳 动力和监测户劳动力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可以申请认定就业帮扶基地,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 奖补(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 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六、抓好农业生产和能源保供

34.狠抓粮食安全。抓好“三夏”工作,抢收、抢水、抢种, 建好4.2万亩高标准农田,9月底前启动粮食储备库建设。认真 落实粮食收益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更低地力保护、种粮农民 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中央补贴资金,弥补农资成本上涨 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对粮食播种面积增量及3个市级与3个县 级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核心示范区给予补贴,充分调动农民种植积 极性。加快铁厂粮食储备库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力争9月底 前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县粮食局、各镇办) 

35.遏制耕地撂荒。坚决遏制荒地行为、严格执行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政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 记颁证面积为基准,对确权登记面积中弃耕撂荒的耕地不予补贴。 鼓励复垦撂荒地种粮,对弃耕撂荒耕地,按照“随发现随收回”的 原则,由村组立即收回,将其经营权流转用于种粮。 (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办) 

36.加快能源项目实施。加快镇安抽水蓄能电站330千伏送 出工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力争年底全面建成。推进屋顶 光伏整县推进及光伏电站和农光互补项目进度,全年建设光伏电 站170兆瓦。加快米粮抽水蓄能电站预可研编制,力争8月底前 完成预可研批复,推动西口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加强和国家能源部门对接,力争早日纳入国家规划;加快达仁、高峰2个抽 水蓄能电站项目招商,力争年内完成签约,尽早开展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资源局、各镇办) 

七、兜牢民生保障

37.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 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 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且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 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 综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纳入征信记录。提高住房公积 金租房提取额度,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职工家庭在本县范 围内无住房的,租赁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的按实际租房金额提取 满足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牵头单位:县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人行镇安支行) 

38.完善兜底保障措施。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 涨挂钩联动机制,达到条件及时启动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 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 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本县居民,依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低保等保 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应救尽救”.落实落细防控措施 持续巩固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畅通物资调配和市场供应链条 确保市场防疫物资和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秩 序正常和价格稳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发改 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 

39.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 “十五条”硬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1598”行动,切实抓好 9大领域隐患排查和8个专项整治工作。强力推进自建房安全专 项整治行动,坚决守住房屋安全红线、底线。全面落实防汛救灾 “人盯人防抢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牵头 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审批局、 各镇办)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 期至2022年底。如国家或省市出台同类政策,原则上按“取高 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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