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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化融合贯标奖励20万元,甘肃白银市“产业兴市、工业强市”的若干措施

两化融合贯标奖励20万元,甘肃白银市“产业兴市、工业强市”的若干措施

白银市推动“产业兴市、工业强市”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上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八届十二次会议、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以“四基地”建设为统领,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推动产业兴市、工业强市,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快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一)建立链主企业制度。牢固树立建链、延炼、补链、强链的产业链思维,以“四基地”举旗引领企业为依托,建立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制度,确定产业链链主企业,实施产业链培育工程,每年根据链主企业在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发挥引领作用等方面的贡献,给予企业或企业管理层一定奖励。

       (二)赋予链主企业更大权限。支持链主企业建设和包干运营管理特色产业园,实施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开展上下游产业链招商,鼓励对上下游配套企业进行重组、改造,提升产业集群水平和竞争力。允许包干运营特色产业园的链主企业作为主体,报批一定规模的储备用地,在保持用地性质、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其将一定比例的自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转让给核心配套企业。

       (三)加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建立产业链项目库,对入库项目落实“六个优先”政策。优先安排用地、用能、用水等要素指标,做到即报即批;优先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容缺审批”等方式办理项目落地手续;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各类奖励和补贴资金;优先推荐金融机构给予低息融资;优先通过人才公寓、专家公寓等提供住房保障;优先纳入白银市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支持,给予贷款担保扶持,对重大带动性项目,可“一事一议”放大担保倍数。

       (四)实行灵活的用地配置政策。对产业链重点项目,在供应工业用地时,除采取现有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外,可以灵活选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方式取得土地。以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的,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以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的,租赁部分单次签约时限不超过20年,可以续签租赁合同。

       (五)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对进入工业园区的产业链项目,提供建筑红线1米外供水、污水、通电、通路、通暖、通气、通信等“九通一平”基础设施,用户不承担建筑区红线外发生的相关费用。

       (六)降低电力成本。利用好直购电等电力政策,争取直购电量,推进刘川工业集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切实降低企业生产性用电成本。对具有引领性、成长性,列入国家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新材料项目,列入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范围内的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和高端制造业项目,申报省上落实0.35元/千瓦时到户电价政策。

       二、做强大企业大龙头

       (七)支持骨干企业提档升级。对企业产值连续两年保持正增长且当年达到一定增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层奖励。其中,当年产值达到1亿元及以上,增速达到30%及以上的奖励5万元;当年产值3亿元及以上,增速达到25%及以上的奖励10万元;当年产值5亿元及以上,增速达到20%及以上的奖励20万元;当年产值10亿元及以上,增速达到15%及以上的奖励30万元。当年入规企业除外。

       (八)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对经权威机构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制造业企业500强,以及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公司,在白银成立总部、区域性总部或者将总部、区域性总部迁至白银并汇缴企业所得税的,一次性给予企业管理层100万元奖励。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境外首发上市的辖区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管理层100万元奖励。

       三、培育小企业小巨人

       (九)扶持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水平。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鼓励中小微企业壮大规模,对当年新纳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层5万元奖励。

       (十)支持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鼓励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中小企业。对当年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并积极推荐申报中央财政“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项奖补资金。

       四、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十一)鼓励企业三化改造。持续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产业竞争力。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节水型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绿色设计产品,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十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对当年获评省级优秀新产品、新技术的奖励5万元。

       五、切实加大保障力度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产业兴市和工业强市、产业基础现代化产业链高级化攻坚战事宜。建立链长制度,确定重点产业链链长,加快推进产业链建设。

       (十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奖补政策资金保障,及时兑现相关奖补资金。各县区、高新区要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要求,统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发展。

       (十五)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深度挖掘企业家典型案例,广泛宣传企业家精神,大力倡导和推行“理解企业家、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理念,定期评选优秀民营企业家、“四基地”建设杰出贡献人才等,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引导企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回报社会。

       (十六)加强工业绩效考核。定期考核各县区和园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情况,对排位靠前的县区和园区通报表扬,给予奖励资金、土地指标等支持。定期评选工业稳增长、稳投资、“三化改造”、生态产业等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此前我市出台的奖补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相关政策措施由市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在政策执行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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