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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屏南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方案

宁德市屏南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方案

屏南县市场监管局、工商联、发改局、工信局: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意见》(闽市监质〔2022〕48号)以及宁德市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意见》(宁市监〔2022〕10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为促进我县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请你们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及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按照省《实施意见》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促进民营企业质量提升保驾护航,全力助推屏南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质量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协同服务、综合应用,引导民营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帮助民营企业纾难解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发挥民营企业质量创新引领作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市场监管与工商联、发改、工信等相关部门协调联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综合运用质量、产业、科技、外贸、监管等政策手段,构建全县服务体系。聚焦民营企业提升质量水平、保障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创新,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为企业提供计量、标准、认证检测、质量管理和商标、知识产权等“一站式”质量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行业自律,开展第三方服务,共同推动基础建设、技术帮扶、协同服务等工作落地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充分激发民营企业质量创新活力。支持市内产业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服务机构等,共建产学研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等,共同开展科技研发和联合攻关,促进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产品、标准和知识产权转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民营企业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市级“揭榜挂帅”、产学研合作项目等,开展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攻关,解决民营企业关键领域“卡脖子”问题。加大力度落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惠企举措,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和质量创新,提升质量研发能力。做大做强行业创新平台。依托78家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推进企业技术中心梯次发展,提高我县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核心技术竞争力。对新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加大对复评通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异地迁入的在有效期间内的国家高级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5000元奖励(每家获评企业只享受1次);对获得福建省科技小巨人称号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星创土地、技术转移中心,分别给予国家级10万元、省级5万元、市级3万元奖励;对购买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的企业按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的3%给予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强化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能力建设。坚持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设施与质量强市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开展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示范活动。积极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进工商联、进商会、进企业“三进”工作。深入落实全省数字经济企业培优扶强专项行动,推荐培育一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瞪羚”创新企业。推荐中小微企业申报全省线上经济贷入池企业,帮助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把准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向,积极推荐5G、区块链等专项。积极争取省级项目前期经费支持。全力配合省发改委、省数字办做好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前期筹备工作。不断加快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培育研发设计、共享制造、检验检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进信息技术在先进制造业中的运用,加快下一代信息网络、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工业设计水平,鼓励企业参加“八闽杯”工业设计系列活动,推动设计与制造的融合。

(三)强化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商标品牌服务。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加速培育民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科研成果向知识产权转化,助力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支持民营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商标品牌战略,通过品牌运营提升商标品牌价值、获得市场竞争优势;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商标权投资入股、许可转让等方式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

(四)强化民营企业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相关民营企业参与首席质量官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公益培训,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手段和工具,加强民营企业质量人才培养。鼓励民营企业建立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积极参与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的团体标准制修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引导推动民营企业加入 ODR (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同时加强对ODR企业投诉受理的指导,协调联动,依法高效处理消费纠纷,增强为消费者服务的能力。鼓励认证机构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培训,提升质量管理意识,运用认证手段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发展。

(五)弘扬民营企业优良质量文化。深入开展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中国品牌日等活动,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进企业、进社区、进公共场所”,增强民营企业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效益,高标准才能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倡导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树立为消费者服务、受社会监督的责任意识,引导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六)强化民营企业质量技术服务。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实施计量服务实体经济“双百”行动,指导民营企业完善测量管理体系,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通过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和服务层级。支持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从单一检测认证服务向参与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使用全生命周期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发展。引导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化集聚和集约化发展,形成检验检测认证聚集效益。

(七)提升民营企业全链条质量水平。扶持一批有基础、有潜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中遴选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一批高成长的“专精特新”企业。充分发挥各级检验检测机构资源优势,为民营企业提供质量检验检测、计量器具检定、标准化建设、认证认可等方面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全方位、全链条质量基础服务。

(八)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球竞争。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积极引导重点龙头企业主导和参与标准制修订,鼓励民营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省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争当企业标准“领跑者”。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建设,突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

(九)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深化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政务服务,促进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通办”融合衔接,统一线上线下业务流程和办理标准,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同标同质,全面推行开办企业4小时办结制。拓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异地代收代办”;积极开展福州都市圈政务合作,推动“省内通办”,方便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强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优化市场主体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登记流程,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推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基本监管手段和方式,整合监管资源,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突出聚焦网络虚假宣传、商业促销、刷单炒信等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查办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方面实现新突破。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反垄断法》,重点对涉及民主重点领域加强梳理排查,推动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参与反垄断领域监管。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大对推动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刚性约束和制度权威。引导各行各业优秀的民营企业积极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和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细化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部署,加强信息共享,推进会商研判,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措施,因地制宜形成当地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将工作机制和举措落细落实落小,确保民营企业全产业链条、全经营周期的综合服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发动,抓好信息报送。各相关部门在推进工作中,要充分调动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力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引导,扩大社会知晓度,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上下联动,抓好总结评估。各相关部门要及时跟进工作动态,及时分析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诉求、新问题,主动与对口上级部门汇报,形成工作合力,助推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要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典型案例、获得渠道和实际成效,认真总结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请各有关部门于12月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不少于1个)报县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翁源俊       联系电话:3320739,3322842(传真)

邮箱:416850246@QQ.com

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屏南县工商业联合会

屏南县发改局

屏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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