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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赣榆区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十项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连云港市赣榆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赣榆区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十项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质量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实施细则

政策条款:优化调整区级2000万元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支持方向,引导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助力企业做大做强。配套落实市级智改数转奖补资金,全力争取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创建一批智能制造示范车间,更多企业上云上平台。

政策咨询:区工信局:投资科,孙慧,86238560。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政策条款:安排科技专项扶持资金1500万元,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单个企业前期培育资金分批次给予不高于5万元的扶持。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批次给予最高35万元奖励(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资金),对第二次及以上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批次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资金)。

一、适用范围

1、符合高新技术八大领域,并有意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但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等条件不符合,需要花费2-3年培育的企业。

2、现有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需要企业持续创新发展)。

二、申报流程

企业需先进入区培育库,再申请培育资金。

三、申报方式

采用常年申请、按月审核发放的方式,由科技局高新科审核、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拨付。

四、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供从事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间。

五、注意事项

同一企业申请5万元培育资金后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放认定奖励资金(35万元或20万元)时需减去前期培育资金。

六、政策咨询

区科技局:高新科,徐娟,8603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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