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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实施方案

城口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实施方案

城口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着力壮大高质量市场主体,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撑引领现代化新城口建设,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积极构建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成长扶持、推动壮大的全周期梯次培育体系,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持续壮大创新型市场主体,为建设大巴山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示范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4家、科技型企业超过180家;到2027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在2022年基础上实现“双倍增”,分别超过16家、23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1家;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20%,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6%。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构建科技型企业梯次引育体系

1.孵化科技型企业。围绕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布局,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孵化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大赛作用,吸引和鼓励各类人才来县创办科技型企业。对标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支持各类企业集聚创新资源,加快成长为科技型企业。建立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将达标企业及时纳入科技型企业发展体系,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评尽评”。(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等)

2.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聚焦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建立科技企业成长全周期培育体系,每年选择一批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建立科技型企业“一企一员”服务制度,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推动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增强企业创新引领能力,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攻关,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科技企业。(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等)

3.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强化产业补链延链强链,优化招商引资促进举措,借助智博会、西洽会等平台,加快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县商务委;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等)

(二)加快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4.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鼓励支持县内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组建校地、院企联合科研机构(科技研发中心)或联合实验室。围绕重点产业,集中技术资源,合作共建大巴山生态经济研发孵化中心、大木漆技术研发中心,发展壮大中药材、城口山地鸡等地方研究机构。采取多种方式组建适应城口产业发展的博士工作站、试验基地、孵化器等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林业局等)

5.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引导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逐步推动全县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强化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一批以高价值发明专利为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到2027年,全县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超过1000万元,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1.2%。(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等)

(三)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发展

6.推动园区引育壮大科技企业。以工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等为载体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发展。通过“揭榜挂帅”等项目实施,吸引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等)

7.打造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建设布局,打造一批产业特色突出、孵化功能完备、配套服务健全、集聚效应显著的孵化载体,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体系,推动各类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提升科技型企业源头培育。(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

(四)积极优化全社会创新创业生态

8.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全面贯彻落实《城口县支持科技创新十五条政策》,为企业科技创新打好基础。整合行业资源,支持科技企业牵头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全面提高企业创新积极性。(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等)

9.提升科技服务能级。依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引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高企申报、专利申请、技术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完善常态化“三服务”机制,瞄准重点培育企业对象,开展一对一保姆式科技服务。(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

10.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围绕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资本化,加快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构建科技成果常态化对接机制,培育引进适合城口的高质量科技成果在县域转化。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参与项目合作,对科技创新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政策性奖励。到2027年,全县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1000万元。(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林业局等)

11.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引导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重点培育智能制造、农产品加工、中药材深加工、消费品品质提升、生态环保等领域高价值专利,提升企业创新水平。注重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强化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维权预警分析。加大授权专利奖励力度,全方位落实专利资助政策。(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工作协调机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推动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双倍增”计划工作。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牵头抓好实施,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切实解决科技型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科技投入体系。加大县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优化科技支出结构,保持年均10%的稳定增长机制,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绩效。通过税收优惠、创业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激励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县税务局等)

(三)强化金融支撑。充分发挥种子、天使、风险投资和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支持科技型企业加大股权融资力度。深化科技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建立科技型企业政银企融资机制,用好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金融创新产品。对通过科技创新大幅提升经济效益且达到约定产值及经济贡献额度的企业,按照“两免三减半”的比例,将地方经济贡献的本级留存部分补贴至企业。(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

(四)提供人才保障。建立健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政府三位一体的“政校企人才合作”长效机制,对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团队、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等)

(五)营造良好氛围。统筹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创新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积极宣传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的典型案例,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和企业家精神,激发科技人员和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热情。(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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