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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枣庄市各县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2024年枣庄市各县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枣庄市

奖励政策: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 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枣庄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

市中区

奖励政策:

依托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省财政给予入库企业10万元补助,在企业入库和升级高企出库阶段分别补助50%。

省财政给予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10万元补助,市财政给予20万元补助,区财政给予10万元补助。对吸引省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省,符合异地搬迁条件的,纳入补助范围。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依照《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枣庄市中企业政策解读

薛城区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区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

科技支持工业强区三年攻坚突破行动计划

峄城区

奖励政策:

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连续三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的意见

台儿庄区

奖励政策:

对当年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对连续 3 年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及高企培育库的企业,给予 2 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强化产业扶持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山亭区

奖励政策: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滕州市

奖励政策:

结合上级奖补资金对上年度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含复审、更名,下同),一次性补贴20万元。

政策依据:

滕州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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