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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网上申报延迟至5月5日

       2019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工作,实行“非接触式”办理模式,网上申报时间延迟至5月5日,分两批次进行公示。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建设有序稳定发展,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企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粤市监网监〔2020〕121号)要求,现就南海区做好2019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网上申报延迟至5月5日

       实行“非接触式”办理模式

       1、各镇街工商局(含罗村工作站),各受委托协会(商会)要广泛开展宣传、通过网上通知、咨询电话、咨询QQ、微信群等“非接触式”方式开展咨询和讲解,指导企业通过“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http://sz.gdgs.gov.cn/login,以下简称“系统”)申报数据,为企业落实“非接触式”申报提供帮助。对企业网上报送数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对企业进行帮助和指导。

       2、各镇街工商局(含罗村工作站),各受委托协会要对外公布收取书面材料的时间、地址和联系人,对于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可采用邮寄方式提交。

       3、各受委托协会(商会)要加强与申报企业的沟通,收集申报企业在申报过程遇到的困难问题,积极与各镇街工商部门沟通、反馈。尽量通过微信、QQ群、协会(商会)公众号等方式对申报企业加强指导,协助解决申报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实质性问题。要主动作为,在各自行业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化解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指导企业根据复工复产计划做好申报工作。

       延迟“守重”系统申报截止时间

       由于部分企业复工时间延迟,为有效保障延迟复工企业参与“守重”公示活动的权益,2019年度“守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从原定的2020年3月31日延迟至2020年5月5日。2020年5月6日起,“系统”将自动关闭。受委托协会(商会)向镇街工商部门提交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0年5月15日前。  

       分批次公示申报企业信息

       因企业复工和申报的时间不尽相同,为了保障较早复工企业在工程招标、融资、上市等方面的需要,2019年度“守重”企业信息将分两批次进行公示。

       第一批申报时间

       3月31日前为第一批申报时间,期间按原规定申报时间网上提交数据及报送书式资料,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于2020年6月1日进行第一批公示。公示企业全部在“守重”公示系统中“企业公示”页面展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电子版)。第一批申报企业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工作:

       ●2020年3月31日前,协会(商会)向镇街工商部门提交推荐材料;

       ●2020年4月6日前,各镇(街)工商局(含罗村工作站)整理第一批守重申报企业名单并发送给各镇(街)食药监分局。各镇(街)食药监分局于4月15日前将核查情况报各镇(街)工商局汇总;

       ●2020年4月30日前,各镇(街)工商局(含罗村工作站)根据收集汇总的核实情况,完成审核环节的前期工作,包括核实企业是否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情形和其他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以及是否属于协助法院执行的失信企业;

       2020年5月20日前,区局全部完成征信结果的录入和审核工作;

       2020年5月30日前,市局根据审核结果对申请企业进行分数计算;

       2020年6月1日前,省局对达到公示标准的企业在新系统上进行公示。

       第二批申报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5月5日为第二批申报时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于2020年7月15日进行第二批公示。公示企业全部在“守重”公示系统中“企业公示”页面展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电子版)。 第二批申报企业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工作:

       ●2020年5月15日前,协会(商会)向镇街工商部门提交推荐材料;

       ●2020年5月20日前,各镇(街)工商局(含罗村工作站)整理第二批守重申报企业名单并发送给各镇(街)食药监分局。各镇(街)食药监分局于5月27日前将核查情况报各镇(街)工商局汇总;

       ●2020年6月5日前,各镇(街)工商局(含罗村工作站)根据收集汇总的核实情况,完成审核环节的前期工作,包括核实企业是否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情形和其他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以及是否属于协助法院执行的失信企业;

       ●2020年6月30日前,区局全部完成征信结果的录入和审核工作;

       ●2020年7月14日前,市局根据审核结果对申请企业进行分数计算;

       2020年7月15日前,省局对达到公示标准的企业在新系统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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