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所有企业
优惠内容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享受条件
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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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企业
优惠内容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享受条件
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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